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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看待中药不良反应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2-06-30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正确看待中药不良反应
    沿用了几千年的中药以其安全性大受世人青睐。尽管中药不良反应确实比西药小而轻,但中药仍然存在不良反应。怎样看待中药不良反应,是个既有学术意义,又有现实意义的大问题。
   自从化学药品问世以来,很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遏制。但随之而来的药品不良反应,也给人类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相继发生的,以“反应停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被西方人士称之为“药物公害”,使药品不良反应很快成为全球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相比之下,沿用了几千年的中药以其安全性大受世人青睐。正当中药不断走出国门的时候,却突然引发出“中药肾毒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因此,怎样看待中药不良反应,是个既有学术意义,又有现实意义的大问题。
     什么叫中药不良反应
   顾名思义,中药不良反应是指中药在临床应用中引起的不良反应,属于药品不良反应的一部分。
   我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该规定明确指出构成药品不良反应必须兼备三个条件:一是“合格药品”;二是“正常用法用量”;三是“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属于药品不良反应,必须用上述规定去衡量。如果上述药品不良反应是中药引起的,就是中药不良反应。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和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是一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中的“正常用法”是指药品的正常应用范围,相当于《中国药典》一部中“功能与主治”项的范围,或药品说明书中“功能与主治”项规定的范围,而不是《中国药典》一部或药品说明书“用法与用量”中的“用法”规定的范围(该“用法”规定的是“给药方法”,如口服、外用等)。

     中药不良反应不容否认
   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中药也不例外,既有促进健康的正面效应——疗效,也有妨害健康的负面效应——不良反应。曾经大肆宣扬的“中药没有不良反应”、“纯天然药物没有毒副反应”的炒作是出于商业目的,误导广大患者。如今这股歪风虽已刹住,但“中药没有不良反应”的观点在不少人的认识里依然存在,应当纠正。
   尽管中药不良反应确实比西药小而轻,但中药仍然存在不良反应。我们可从两个方面看中药存在不良反应的理论依据。从传统中医药理论来看:中医学认为,人体由阴阳所代表的两种物质产生和形成,即《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说的:“生之本,本于阴阳。”并认为,人体只有保持阴阳相对平衡才能健康生活,即所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如若人体出现阴阳失衡,那就必然生病,而治病就是促使失衡的阴阳归于平衡。中医治病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是用中药。什么是中药呢?中药理论认为,就性质和作用而言,无药不偏,无药不毒,诚如《类经》记载:“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以气味之有偏也”,“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欲救其偏,则惟气味之偏者能之。”石寿棠在《医原·用药大象论》中也说:“药未有不偏者也,以偏救偏,故名曰药。”张景岳在《本草正》里记载的“无药无毒”。偏性可以纠正人体生理失常之偏,即治疗作用;偏性若导致偏胜,也可以损害人体生理,便有失常之偏,即不良反应,这充分说明药品作用的两面性。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识到中药(古称本草)有毒。神农氏(公元前3220~3079年)尝百草的传说,几乎遍及民间,《淮南子·修务训》谓:“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史记·补三皇本纪》:“神农……尝百草,始有医药”。我国现存最早的药学专著、大约成书于东汉初年(公元25~220年)的《神农本草经》载药365种,其药物分类法就是按药物有无毒性、防治疾病的主要功能和可否多服久服来区分的。即上药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中药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说明传统中药理论对中药的毒性早有认识。当然,古代所谓的“毒”有多种含义(如有时指治病的“药物”,有时指对人体有危害的“有毒药物”),上述引文中的“毒”和《神农本草经》据以分类的“毒”虽然都是“有毒药物”的含义,未必都是与现代药物不良反应同义,但不能排除其中有与现代药物不良反应同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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