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 妇科 骨科 耳鼻喉 肛肠 泌尿 不孕不育 皮肤病 口腔 肿瘤 糖尿病 眼病 性病 肝病 心血管 更多
中医网
您的位置:首页 > 疾病大全 > 癌症 > 癌症新闻 > 抗癌新闻 > 正文

上海出台强制性标准规定驱蚊剂不得使用致癌物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3-06-13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据新闻晚报报道,上海市质监局今天透露,上海出台了强制性地方标准《驱避剂卫生安全要求》(以下简称《驱避剂标准》),规定驱避蚊虫之类的驱避剂不得使用化学致癌物作原料。

    据报道,《驱避剂标准》对驱避剂的卫生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作了具体规定。凡上海生产经营驱避剂的企业都要根据该标准要求执行。

    据介绍,驱避剂是一类通过其挥发性气味,使吸血昆虫产生忌避,达到防止昆虫叮咬人体的日用化学品。上海处于温热潮湿地区,驱避剂是夏秋时节居家的常备用品。驱避剂直接用于人体皮肤,且接触时间长、接触面积大、接触频率高,大量使用易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其卫生安全状况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

    以下简称《驱避剂标准》在健康效应性上,通过急性经口毒性、皮肤刺激性、眼刺激性、皮肤变态反应性和致突变性等五个指标来规范;在标志和标签上要求注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产品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地址、邮编、电话、有效成分名称、含量、保质期、有效保护时间、使用方法、必要时应注明安全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并要求在有效保护时间上不得少于4小时。

微信搜索“zhongyikong”并关注,每天体验中医之道。
友情提示,一切诊断与治疗请遵从医生指导。京ICP备14033551号-10